現在有太多事物都正在塵埃落定,而沒有任何加快跡象。
在新北市政府時期,朱立倫也將經發局、環保局長的位置,留給31歲、29歲的青年,「說國民黨沒有年輕人出頭的機會,我覺得也不全然是如此。」 朱立倫也提及,過去在新北市、桃園市的施政經驗,對他來說不只是服務青年族群,而是從年輕人的思維與角度,也看到很多社會、國家的問題。
凌濤認為,朱立倫當然在一些觀念上當然不免會有世代差異,但朱的學習力很強,也願意聽年輕人的想法,有時候溝通一些年輕人的idea一次不過,但過了一兩天想想就能接受了。(本報導由朱立倫競選團隊的青年幕僚受訪,朱立倫則透過文字回應採訪) 國民黨25日即將舉行黨主席選舉,面對即將到來的年底公投、2022與2024選戰,國民黨必須決定由誰來帶領他們走下一步文:郭瓊俐 新竹市長林智堅日前提出新竹縣、市合併的主張,引發熱烈回響。如果新竹縣市合併升格,他可以繼續選大新竹市市長。民進黨籍嘉義縣立委蔡易餘表示,嘉義縣、市合併起來人口只有70萬,距離升格人口門檻還很遠,合併也沒有用,因為餅做不大,而且一旦合併,縣區恐會被邊緣化。
民進黨大老擔心合併後的大新竹市長,「又要還回去給客家人了」。同樣被關注的嘉義縣市,反對合併的聲音更大。蔡瑩芝表示,為此造成許多跨性別者的生活因尚未或無法換證產生諸多不便,甚至影響生計。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以下簡稱伴侶盟)指出,小E案判決如勝訴確定,她將成為全台首位未經手術而變更性別登記的跨性別女性。桃園市大溪區戶政事務所審查後,認為小E所備的文件不齊,發函告知應備齊「變性手術證明」後再申請辦理。伴侶盟高度肯定判決內容,籲內政部撤銷違憲的行政函釋 伴侶盟指出小E案是劃時代的判決,且高度肯定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昨日的判決,明確宣告內政部要求強制手術的行政命令違憲,並積極肯定跨性別公民具有憲法上性別自主權及資訊隱私權,有權在一定條件下,依據其性別認同,請求變更性別登記。跨性別者小E向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變更性別,遭到戶政事務所否決並要求其應備齊「變性手術證明」後始得辦理。
然而,此案判決只有個案效力,只要內政部不根據小E案判決修正函釋,小E以外的跨性別者要變更性別時,就還是會受限於違憲的強制手術規定。判決指出,參酌兩家醫療機構由精神專科醫師進行鑑定而出具之鑑定報告及其他相關證據調查結果,小E已是具有獨立自主性別人格的成年人,其內在心理自我性別歸屬的認知長期偏屬女性,並依此自我決定對外展現該性別人格樣貌持續相當期間而趨於穩定。
其次,伴侶盟表示此案雖然贏得勝利,昨日判決新聞底下已出現許多令人不忍卒睹的留言。伴侶盟指出,此次判決理由清楚指明內政部的行政函釋已然違憲,呼籲內政部應立即撤銷。小E也呼籲內政部盡快檢討迄今的違憲函釋並進行適法的處理,讓國內少數族群在盡國民義務的同時,能夠擁有與其他國民相當且應有的權利,也不要再讓跨性別者被迫浪費司法資源。戶政事務所也表示,在小E尚未完成變性手術前,不允許再提出申請。
伴侶盟表示,就通案而言,法律適用仍應有明確之一致性標準,因此建議立法機關宜發動職權立法,在廢除強制手術的前提下,立法保障性別變更登記之要件與程序。這次的判決結果幫助了像她這樣的人,可以在未來手術的計畫中走得更加順利。【關鍵自製專題】葉永鋕逝世20週年,性平教育如何擁抱「玫瑰少年」? 判決指出,依司法院大法官歷次憲法解釋見解,人性尊嚴及個人人格自由發展之維護,人格權、身體權、健康權及資訊隱私權(包括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請求權)等,均屬受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國家對此等限制,應符合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伴侶盟指出,此次判決理由清楚指明內政部的行政函釋已然違憲,呼籲內政部應立即撤銷。
【關鍵自製專題】葉永鋕逝世20週年,性平教育如何擁抱「玫瑰少年」? 判決指出,依司法院大法官歷次憲法解釋見解,人性尊嚴及個人人格自由發展之維護,人格權、身體權、健康權及資訊隱私權(包括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請求權)等,均屬受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國家對此等限制,應符合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小E也希望透過她的努力實證能夠讓社會大眾消弭先入為主的偏見,讓其他跨性別族群的朋友們可以在生活中不再成為被另眼看待的一群。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以下簡稱伴侶盟)指出,小E案判決如勝訴確定,她將成為全台首位未經手術而變更性別登記的跨性別女性。小E不服後提起訴願遭不受理,因此提起行政訴訟。
蔡瑩芝表示,當法律性別的變更不再以強迫手術為要件時,將讓許多跨性別者能夠避免付出龐大成本和面臨手術風險,而被社會認可。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昨日做出判決,判定小E勝訴,戶政事務所應接受小E提出的性別變更申請。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昨(23)日做出判決,判定小E勝訴,戶政事務所應接受小E提出的性別變更申請。蔡瑩芝表示,為此造成許多跨性別者的生活因尚未或無法換證產生諸多不便,甚至影響生計。伴侶盟高度肯定判決內容,籲內政部撤銷違憲的行政函釋 伴侶盟指出小E案是劃時代的判決,且高度肯定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昨日的判決,明確宣告內政部要求強制手術的行政命令違憲,並積極肯定跨性別公民具有憲法上性別自主權及資訊隱私權,有權在一定條件下,依據其性別認同,請求變更性別登記。桃園市大溪區戶政事務所審查後,認為小E所備的文件不齊,發函告知應備齊「變性手術證明」後再申請辦理。
其次,伴侶盟表示此案雖然贏得勝利,昨日判決新聞底下已出現許多令人不忍卒睹的留言。伴侶盟呼籲政府落實反歧視的相關法規,並儘速研議一部綜合性的平等法,在立法過程持續深化學校與公眾教育,創造出讓跨性別者得以自在、有尊嚴生存的友善環境。
法院也提及了玫瑰少年令人遺憾的早逝事件,不應僅止於所觸動的社會關懷或性別平等教育法制的創設,更應是憲法透過自由民主法治國原則、保護個人性別自主決定權所當建立的憲政秩序。戶政事務所也表示,在小E尚未完成變性手術前,不允許再提出申請。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政策倡議主任蔡瑩芝指出,台灣仍將性別重置手術及精神科評估作為變更法律性別的強制門檻,使所有有意變更法律性別的跨性別者必須付出龐大成本。伴侶盟表示,就通案而言,法律適用仍應有明確之一致性標準,因此建議立法機關宜發動職權立法,在廢除強制手術的前提下,立法保障性別變更登記之要件與程序。
跨性別者小E向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變更性別,遭到戶政事務所否決並要求其應備齊「變性手術證明」後始得辦理。蔡瑩芝表示,過去無論是兩公約或CEDAW公約的國際人權專家,都多次建議台灣政府應取消強制手術。小E不服提起訴願遭不受理,因此提起行政訴訟。她呼籲政府應該依循此判決,放寬跨性別換證條件。
法院指出,個人性別歸屬的身分狀態,並非出生時依外部性徵即予固定不可變動,應當平衡考量法律秩序安定前提下,於個人本於內在心理自我性別歸屬之自主性認知,並依此自我決定對外展現的性別人格樣貌,且具相當持續性而得認此性別歸屬穩定,適於法律秩序予以尊重、承認。伴侶盟指出,小E案判決如勝訴確定,小E就可直接以勝訴判決申請變更登記為女性,成為全台灣第一位未經手術而變更性別登記的跨性別女性。
小E也呼籲內政部盡快檢討迄今的違憲函釋並進行適法的處理,讓國內少數族群在盡國民義務的同時,能夠擁有與其他國民相當且應有的權利,也不要再讓跨性別者被迫浪費司法資源。這次的判決結果幫助了像她這樣的人,可以在未來手術的計畫中走得更加順利。
然而,此案判決只有個案效力,只要內政部不根據小E案判決修正函釋,小E以外的跨性別者要變更性別時,就還是會受限於違憲的強制手術規定。因不理解跨性別而產生的各種仇恨與偏見,是跨性別每日要面對的日常。
判決指出,參酌兩家醫療機構由精神專科醫師進行鑑定而出具之鑑定報告及其他相關證據調查結果,小E已是具有獨立自主性別人格的成年人,其內在心理自我性別歸屬的認知長期偏屬女性,並依此自我決定對外展現該性別人格樣貌持續相當期間而趨於穩定。當事人小E表示,在經過了兩次訴願、兩次醫院心理衡鑑與多次開庭後,終於迎來了令人感動的結果。但此判決僅有個案效力,小E也呼籲內政部盡快檢討迄今的違憲函釋並進行適法處理Photo Credit: 中央社 開放青少年施打BNT是另個類似的案例。
這樣的「國情」和台灣完全不同,如果一味移用建立在此種背景的研究結果,可能會讓台灣把防疫資源過多投入到不必要的地方,同時忽略台灣真正有風險的傳染途徑。台灣各行各業常都抱有這種貼牌思維,在各個成功案例中東取一點西取一點,揉成一個撒尿牛丸,賣一個不上不下的價格,銷量慘淡,因為就是懶得自己研發。
Photo Credit: 中央社 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台灣人防疫觀念與西方國家的差距,因為英美等國口罩配戴的意願低,其中更不乏僅是以一般布巾圍住的「face covering」,相較於台灣人出門就必帶上醫療用口罩的習慣,在公共場域確診的機率當然大幅提高。目前開放混打的國家包括加拿大、法國、義大利、西班牙、德國和瑞典,目前都已經屬於疫苗充足的地區,而美國因為對安全和效度仍有疑慮,目前則還未開放。
但在此之外,衛福部更應該在最近疫情平緩之際,回頭檢視之前幾次社區感染的路徑,用科學研究而非觀察的方式,深入了解人人配戴口罩又勤洗手的台灣,病毒是如何在我們之中蔓延,更重要的,如何在我們之間止息。當歐美疫情最嚴峻時,就有英國作家跟他的孩子說,疫情之下「你就像是活在殭屍電影裡面的無敵角色」,而因為疫情讓醫療體系面臨崩潰的歐美國家,自然也是讓風險高的先打過,再輪到無敵角色。